《今日影评》尹鸿:拒绝“偷漏瞒报票房”
2017-03-29 17:06:28   来源: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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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3月21日,电影主管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》(下文简称为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)第五十一条规定“重拳出击”,针对全国326家影院及院线涉及的“偷漏瞒报票房”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大力整顿。截止3月27日,已经有126家违法影院停业整改。

的确,“偷漏瞒报票房”市场乱象是电影产业的一大毒瘤,而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刚刚施行不满一月,就做出了掷地有声的第一击。对此,《今日影评》特邀清华大学教授尹鸿解析,如何遏制“偷票房”,以及遏制“偷票房”现象对中国电影的发展有怎样的助推和影响。

何为“偷漏瞒报票房”?

“偷漏瞒报票房”到底指的是什么呢?尹鸿在《今日影评》中做出了详细阐释。“偷”是指购买A片电影票但是却观看B片,低于票价出票,使用套餐票,收取3D眼镜清洁费,或者搭配饮料小食等;“漏”是指虚报或者漏报票房收益等;“瞒”是指使用双系统做票或者使用修改系统的软硬件等,每一张电影票的购买记录,会通过售票系统上传到中央平台,但个别影院使用手段使其售出的电影票不记入售票系统。

不论是“偷”、“漏”,还是“瞒”,都严重扰乱了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。而针对“偷漏瞒报票房”现象,近年来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

曾出台过杜绝“偷漏瞒报票房”的相关措施。只不过,屡禁不止。不少影院及院线“顶风作案”、“知法犯法”。

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提供法律手段

制裁、震慑“偷漏瞒报票房”现象

根据电影主管部门的通报处罚结果表示,2016年违法经营院线及影院瞒报票房约2亿元,其中326家影院被罚,126家停业整顿,两家院线被罚。

尹鸿在《今日影评》中表示,这些年影院发展非常快,在这种情况下,很多新的影院确实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,那么,利益最大化便成为了所有经营者的想法。

既有外部压力,又有利益诱导。在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施行之前,电影市场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去制裁、威慑违法现象的。

在3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中,措施更加立体化和具象化。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第五十一条指出:电影发行企业、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、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,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,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;情节特别严重的,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。

“偷漏瞒报票房”危害整个电影产业

尹鸿在《今日影评》中打比方称,就好比电影产业链是一条河流,任何一个支流出了问题,最终影响的,是整条河流。因此,“偷漏瞒报票房”的危害是巨大的。

首先,它会破坏市场秩序。市场需要公平交易、公平竞争,但出现了“偷漏瞒报”之后,市场里就会存在很多潜规则,或者说市场上就没有规矩了。而规矩的消失,则会使得所有参与者,包括一开始所谓的获利者,都成为受害者。

其次,在产业链条上,“偷漏瞒报”会对整个产业链带来巨大的侵蚀和影响。上游不再有人愿意生产优质的产品,或者优质产品生产的时候,没人愿意给它更多的投入。一个环节被污染,整个产业链的河流都会受到影响。“规范一个市场,规范一个产业链,就是不能只看得到一时一地的利益,而要看到对整个行业的利益。”

 

而自以为赚到电影票的观众,也会因为“偷漏瞒报票房”受到损失。试想,如果制片方不能够通过电影的放映得到回报,那么制片方拿什么资金去生产优质电影呢?而如果没有了优质电影,观众走进电影院又是为了什么呢?

尽管“千呼万唤始出来”的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才刚刚施行不到一个月,但已经给了电影市场上的乱象沉重的一击。此次打击“瞒报

票房”只是开端,随着未来相应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落地,“市场暗涌”终将曝光,“产业顽疾”终将根治。

在看到这样一个良好的开端之后,尹鸿在《今日影评》中期望,每一个电影从业者,能够意识到自己对整个电影行业的责任,意识到:遵纪守法,是最基本的底线和要求。

据悉,电影文化评论类日播栏目《今日影评》每周一至周五晚22:00档于电影频道播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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